
本《Mistplay服务欧盟数据处理附录》("欧盟附录")仅适用于Mistplay收集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受欧洲数据保护法(定义见下文)保护或监管的个人数据的范围。除非本附录中另有定义,否则本附录中使用的大写术语应具有本协议正文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2.1"控制者"、"处理者"、"数据主体"、"个人数据"、"个人数据泄露"和"处理"(和"过程")具有适用的欧盟数据保护法中所赋予的含义。
2.2 "欧盟数据保护法"指适用于一方的数据处理:(i) 2016/679号条例(《欧洲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ii) 欧盟电子隐私指令(2002/58/EC号指令)("电子隐私指令");(iii) (i)和(ii)的所有国家实施办法;(iv) 1992年6月19日的《瑞士联邦数据保护法》及其相应条例("瑞士DPA");(v) 就英国而言,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第3条和《2018年数据保护法》(合称 "英国隐私法"),GDPR构成英国法律的一部分;在每种情况下,可能会不时地进行修订、取代或替换。
2.3 "GDPR"指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2016/679,经修订或更新。
2.4 "限制性转移"是指(i) 在适用GDPR的情况下,将个人数据从欧洲经济区转移到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国家,而该国家不受欧盟委员会充分性决定的约束;(ii) 在适用英国隐私法的情况下,将个人数据从英国转移到任何其他国家,而该转移不是根据2018年英国数据保护法第17A条的充分性规定;以及(iii)在适用瑞士DPA的情况下,将个人数据转移到瑞士以外的国家,而该国家未被列入瑞士联邦数据保护和信息专员公布的充分管辖权名单。
2.5 "标准合同条款 " 或 "SCC"是指欧盟委员会 2021 年 6 月 4 日第 2021/914 号实施决定所附的合同条款模块 1(控制方对控制方),网址为https://commission.europa.eu/publications/standard-contractual-clauses-international-transfers_en。
2.6 "英国附录"是指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根据《2018年英国数据保护法》第119(A)条发布的《欧盟委员会标准合同条款》的国际数据传输附录(B1.0版),并经不时修订、取代或替换。
3.1欧盟附录的控制/适用。 如果《斯德哥尔摩公约》、《订单》、《协议》和本欧盟附录的条款和条件之间存在任何冲突或差异,将适用以下优先顺序:(a) 《斯德哥尔摩公约》(如适用),(b) 本欧盟附录(如适用),(c) 订单,和(d) 协议的其余部分。
3.2管辖法律。本欧盟附录将受适用管辖区的法律管辖。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本欧盟附录将受协议中规定的管辖区的法律管辖。
3.3双方的关系。 双方承认并同意,在处理个人数据方面,每一方(a)是欧盟数据保护法规定的个人数据的独立控制者;(b)将单独决定其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和方式;以及(c)将遵守欧盟数据保护法规定的适用于其个人数据的义务。
3.4处理的范围。 除非双方另有单独约定,否则双方同意并理解:(i) 就服务而言,Mistplay可能会收集或以其他方式接收有关或与最终用户相关的数据(包括个人数据),这些数据在本欧盟附录A中有更具体的描述(统称为 "数据");(ii) Mistplay及其合作伙伴可能会使用跟踪技术,以收集某些数据;以及(iii) Mistplay及其合作伙伴可能会为本协议所设想的目的以及Mistplay隐私政策中描述的任何其他目的处理这些数据。
3.5安全。 每一方都应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以保护个人数据(i)免遭意外或非法破坏,以及(ii)丢失、更改、未经授权披露或访问个人数据("安全事件")。 如果一方遭受到确认的安全事件,它应在没有不当延迟的情况下通知另一方,双方应真诚合作,商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轻或补救安全事件的影响。只要通知方在没有无故拖延的情况下向另一方发出通知,本协议不禁止任何一方在通知另一方之前根据法律要求向前通知监管当局。
3.6禁止的数据共享。 客户不得在Mistplay平台或服务中加入或启动任何应用,这些应用针对的是根据儿童居住国的适用隐私法或消费者保护法被视为儿童的数据主体。客户不得向Mistplay传递任何根据该法律被视为儿童的数据主体的任何个人数据。
3.7合作;数据主体权利。 双方应根据要求向对方提供所有合理和及时的协助(费用自理)和合作,以使对方能够遵守其在《欧盟数据保护法》下的义务,包括合作以使对方能够回应:(i) 資料當事人要求行使其在《歐洲資料保護法》下與資料有關的任何權利(包括查閱、更正、反對、刪除和資料可攜性等適用權利);及 (ii) 從資料當事人、監管機構或其他第三方收到與資料處理有關的任何其他函件、查詢或投訴("函件")。每一方如果收到数据主体直接提出的与数据有关的任何通信,应及时通知对方。在遵守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政策的前提下,如果一方担心另一方没有遵守本欧盟附录,双方同意交换信息,以确定这种不遵守行为的原因,并采取合理步骤进行补救。
3.8 不遵守规定。 如果客户无法遵守本协议(包括本欧盟附录)中关于数据的同意和通知义务,客户应及时通知Mistplay。
3.9个人资料的转移。
4.1 Mistplay可能会根据欧盟数据保护法、适用法规、法院命令或监管指南的要求,不时地更新本欧盟附录的条款。如果客户反对任何此类变更,客户可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Mistplay终止本协议。
通过执行包含这些协议的订单,Mistplay和客户已同意本欧盟附录的条款。